刑事訴訟制度須要修改是大家的共識,但不論名稱如何修改,據個人的理解,絕不可能全盤接受當事人進行主義,只採取部分的精神、條文、規定,因此,個人非常敬佩民間版採用增強當事人進行主義的用詞。這一期天下雜誌專訪翁大院長的報導,有提到翁院長要挽回人民的信賴並主張採折衷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並未提及要全盤改用當事人進行主義,法務部葉部長在部裡開會或司法院召集的會議上,也是建議用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義,以避免基層或外面誤解這次司改是全面改用美國那一套當事人進行主義。法務部非常在意這個名稱,基層檢察官也非常惶恐,怕很多人誤解我們的改革方向,建議於名稱上加註採取折衷式或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至於增強當事人進行主義,我們内部也有研究過,好像有已經在實施中的主義再增強的味道,但實際上我們現在不是採用當事人進行主義。如用「增強」二字,怕又被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