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個案子我們覺得具有討論的價值,全部導向開放政府如何運用資訊工具或開放政府程序的涵容多元意見,並不是單單透過國會及媒體來表達的,甚至是社會上不知道在哪裡的意見,都能夠進入決策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