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假想幾種情況需要與會的各單位,特別是請主辦的內政部幫忙注意,第一會場還是要維持我們邀請的人才能進入,才不會造成第一會場討論根本沒有辦法進行,但除了我們現在邀請的可以進到第一會場,或許當地有很多民眾或民意代表想要進來,這些都要拜託內政部請他們到第二現場,如我剛剛報告的,第一現場的協作會議,是沒有辦法讓所有的人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