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法制背景中分為兩個項目,這兩個項目都在本部成立以後,由交通部移撥本部,在右邊的部分是無線電頻率的供應計劃,將來可以公告特點實驗場域跟條件,這個特點在於本部公告以後可實行、相對快。另外,《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的部分,大家都知道包含車輛、航舶、航空器,我們這次實驗場域等於處理車輛的部分,後續會跟無人載具做一併的調整跟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