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其實我們也贊成提案團體所講的讓機構來聘僱,其實我們在 2008 年就要求,現在的聘僱移工,也就是被照顧者有 24 小時的需求,24 小時需求把所有的責任,像剛剛有一位小姐講,我覺得很有感同身受,明明申請衛福部這麼困難,臨時也沒有辦法申請,我們兩個就得隨時待命請假回家去,一下子有狀況就要帶回去醫院,這個衛福部的服務根本不夠,像剛剛那位先生講時間也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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