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放寬都要考慮到當時在照顧時的社會氛圍跟社會量能,因此有不同的時間點調整。針對這個議題,未來有沒有可能在這三個月內再進行檢討與調整?我想這個部分在國會殿堂也有不少的委員來關心這樣的議題,藉由這樣的機會,由各方的代表,大家想說怎麼樣做在結構跟行動間我們找一個平衡點,兼顧被看護者的需求,也兼顧到移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