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案件是越來越多,從民國82年到現在,刑案量成長了三倍,但問題是我們的人力沒有辦法成長三倍,國家的預算跟員額分配都不可能給我們三倍的人。我們也有參考大家的想法,另一個方案是減少有關非公益的刑事案件,像妨礙名譽、毀謗及公然侮辱,或者是考慮分流化,微罪讓警察機關裁定,可以減輕地檢署跟法院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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