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何苦要加一個「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法務部的主任檢察官跟PO說這個條例不能廢,然而當必要性跟制度出現問題的時候,我覺得法務部是不是能夠誠懇跟我們一起來面對,是不是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看廢止條例,或者需要文字化的指揮調度關係,我們也接受,我們應該要回歸常態,並不是用威權時代的思考,反正我是老大,你們聽我的就對了,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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