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有關於獎懲的部分,現在的規定是檢察官跟法官可以直接給警察獎懲,這邊要補充實務上的問題,檢察官會干涉到警察的獎勵或獎金的分配,解決一個重大刑事案件,警察有破案的獎金及獎勵,而檢察官就會出來主導說:這一個單位要給10%、那一個單位要給50%,類似會有這樣的狀況,都是實務上會遇到的。以上報告,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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