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部長補充,部長去年承接個資的行政調查業務,我們也會會同主管部會協助處理了一些案件,我們充分地跟個資會籌備處有非常好的溝通,雖然個資會籌備處有一個技術單位,但是那個技術單位的能量還沒有全部到位,所以在個資會還沒有成立之前,我們已經把我們在《資安法》這邊累積資安防護的經驗、基準,適合用《個資法》方式的標準及規範,提供給個資會籌備處參考,所以我們會密切地跟個資會籌備處、未來的個資委員會保持非常好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