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呼應一下次長的想法,我們是面對銀行局、證期局與檢查局轄下的不同組別,總共五個組,在我們的會議室,很多議題甚至包括法令定義,可能每個組的見解都不一樣,我們才會在這次說有一些建言。我們重申,我們並不是需要一個主管機關來監管我們,我們常常有很多對產業有正面效果的共識,有時需要公部門介入協助推動,讓這些業者所達成的共識讓民眾知道,而且某個程度上,並不是需要政府單位背書,所以這也是我們一開始的想法,我們希望數位部成為主管機關,可以協助我們有一些制度,共同探求可以被認可的模式與推廣共識的方式,這樣在金管會或其他單位的互動上也比較容易獲得信賴,這樣我們的互動上才會有正面意義、有助於推動產業發展、金融發展,這些都是正面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