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第三方支付跟電子支付討論立法的時候,就如同剛剛大家提及中國大陸的例子;當時的溝通共識在於,如果可以檯面化,更可以成為國家稅收的一部分,而一開始開放跨境業務的電商平臺,基本上都是當時的大陸平臺比較多,所以這部分也能呼應一下剛剛蔡前政委提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