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點我補充一下,我覺得今天討論的議題不管是叫虛擬資產或者是數位貨幣,其實對銀行局來說,他們在意的是,這一件事或者這個服務,本身是不是具備「高變現能力」,所以他們可能會覺得數位藝術品沒有問題,雖然數位藝術品也是買賣,但是不見得具備高變現能力。接下來的一些監管思維,不管未來歸誰管,他會很在意這件事會不會不當的擴張信用,比如支付方法若為擴張信用的工具(例如信用卡)就不能來買賣。因此若擴張信用支付的工具來買賣有高變現能力的事情,這件事就需要更留意,但是像現金跟帳戶綁定,這部分比較有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