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想確認一下,因為現在已經到了下一屆意見徵集的期間了,是不是可以在下一次會議的時候增列兩個議程,第一個是目前意見徵集的情況,第二個是有關第一屆的承諾事項,結案的時候會怎麼處理,我相信各位委員應該都會想要知道這個案子最後是不是也有一份像第三方獨立機構的報告,我們這些委員是不是也有機會可以提供意見放在這個報告裡面,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幕僚機關放入下次的議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