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尊重警察工作之專業,共同營造我國精緻司法的願景」,這個涉及到司法院跟檢察署,法務部在調動警察間的法令依據,目前認為法令依據已經可以做,目前這個法是屬於在戒嚴法以前三十幾年前就已經存在,因此是否要做修訂,這也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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