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可以透過立法委員跟數位部幫忙,政府重大事件時,像這次 Covid-19時,所有新聞台、頻道商每一個小時要提供 3 分鐘給政府與行政單位宣導,那是沒有給錢的,這在 921 大地震以後開始,立法授權給新聞局可以徵收時段,像我們也遇到詐騙,像吳宗憲的案子滿街都是,只要是合規的廠商提出申請,政府、行政單位可以直接徵收包含 Google、Meta、LINE 一定的時段,直接公布說「除了正統的公司以外,其他是假的」,這對消費者、詐騙會有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