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重要的觀點是,像剛剛講的,被大公司投資之後,過去 10 年,臺灣被網路公司收購四個案例,像無名小站等等四個公司,這四個出海都不一樣,兩個留在臺灣上市、一個到美國做創投,最特別的是其中一加公司,該公司的老闆在美國收購之後有了身分、工作機會,他的價錢也是成長 10 倍,他知道美國資本市場如何看待成長的公司,並不是 profit,所以回來在募資創業的時候,就可以拿到國際級的資金,這個是我們該培養創業的,也就是盡量讓海外的經驗、被收購的經驗,都不是尋求上市,「被收購」這三個字必須在未來當作 KPI 的,這是我覺得很重要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