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從無論是新住民或者是外來人口的部分,現在在檢討部裡面現有的機制,原來只侷限在所定義的新住民支持,我們檢討應該是擴大到所有新到臺灣的,無論是居留或者是長期要生活的,來到臺灣的時候,是一到三年的時間必須要適應跟接受臺灣各項的制度與面向,我們再調整這樣的支持方法,我們在進行研議當中,我們會提到新住民協調事務會報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