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志宏委員的小建議,我非常認同志宏委員的意見,其中在第 19 頁有提到高價服務、分潤的機制,目前創造價值其實是從三個利害關係人來看,從企業面、公部門、一般民眾面,我這邊可以拋出一個想法,在前一個議題是我們的價值是有分為經濟價值主導,可是我們同時也有社會價值、公共價值、G2G 的價值,從某個方面來講,我們是經濟價值容易轉成商模,那部分的收費機制等等,剛剛志宏老師有提到了,如果另外一個部分是趨向於公共價值跟社會價值的話,政府就有比較高的業務性,必須要承接、運作這樣的資料服務生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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