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剛剛委員有提到,在科研資料上,雖然科技部協助科技預算方面的審查,但其實各機關資助的計畫非常多元,實際執行上都在資助機關的權管上,因為科研資料是不是適合開放、希望開放的範圍,其實是屬於各個機關比較瞭解、知道的,因此我們也建議是不是可以參考之前農委會的建議,由各部會這邊先決定他們自己在負責的範圍裡面比較適合的範圍來試辦,因為現在包括像適合公開的範圍、期限的部分,其實相信各部會目前都還沒有定見,因此我們建議等到各個資助機關能夠檢視評估開放的科研計畫範疇之後,我們再作比較完整的整體性評估與規劃,以上報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