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們現在 GRB 上,請各個計畫一定要繳交公開科研成果的部分,也就是科研成果包括過去如果認定是機敏性、不適合公開的話,就不用繳交,但是我們也希望做一些突破,所以我們在規定上有請相關專案的補助計畫,在執行成果的部分,如果有在專利上或是有其他剛剛說要升等或是要發表 paper 考量的話,我們會請他們把屬於機敏性的部分遮掉,然後把可以公開的部分,可以作簡短的資料上傳,這是研究成果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