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科研資料的定義跟形式,的確需要科技部這邊協同主要相關的科技計畫,然後再進一步擬訂,因為 GRB 報告的部分,的確是科研資料的一小部分,很多部分可能是在這些 GRB 報告附屬資料或者是檔案,直接存在雲端或是電腦當中的 dataset,至於這個檔案要如何整理、整理到什麼格式才符合公開,簡單來講,如果不是機器可讀,你號稱公開或者是裡面的格式也沒有定義明確,別人看到這些檔案,幾乎很難使用,所以科研資料,特別 dataset 的形式與格式有一些細部的要求,可能還要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