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一,推動原則,也就是建議科研成果得公開者,宜以契約約定「科研資料」以開放資料提供為原則,這部分因科研計畫的範圍特別廣泛,因此農委會建議可先以特定範圍來試辦,檢視推動的成果,再行研議共通性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