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我們希望這個研商會在加開第三場之後,請環保署真的把勞工的聲音聽進去,不然再大幅修正,我們最重要的是不要修,不然就要看是不是修出什麼樣的版本,看大家怎麼樣接受,就重新預告,否則按照行政程序法是 60 天,而不是預告 7 天或者是 14 天,請環保署尊重行政程序法,以上補充幾個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