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剛剛說明提到有關於門檻的部分,我覺得剛剛的講法是在騙大家,我們在收到陳請之後,我們就打到空保處詢問,承辦人告訴我們說他們其實只有打算要開放中小型的企業專責環保人員可以兼任,但是在預告的法規上,看起來是全部要開放,我覺得看起來這個是環保署的策略,法規預告是全部開放,勢必引起大家的反彈,然後再退,退了之後就只要縮減到乙級就好了,如果大家沒有反對的話,很可能就用開放乙級的方式過,如果環保署不聽大家意見的話,很像商人先抬高價錢,然後打折賣給你,會覺得很像揀到便宜,但是事實上並不是,開放乙級以下可以兼任的部分,很可能是環保署本來的目的,這只是他的目的,並不是有退讓,這個是第一點要跟大家釐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