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張是空、水、廢毒、環藥、專責人員職安、消防人員的條件比較表,這個是彙整表。第一個是在空氣的部分,修正以後⋯⋯(與會者說:還是沒有下一頁)請問這樣看得到嗎?(與會者說:有)目前是空、水、廢毒、環藥、專責人員職安、消防、防火管理人員的條件比較表,我們修正以後,一定要專職,不得兼任的情況,空氣的部分是專責單位跟要設甲級專責人員的,可以兼任的是乙級的專責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