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簡單補充一下,就像剛剛陳小姐所說的,我們在整個台中市區也好,像很多地方的黑數,家長要去查詢不適任的教師已經很難,應該這麼說,要查詢發生事情的學校跟受裁罰的教育單位,其實我不知道一個不適任的學校,還有什麼個資法的保護可言,既然發生事情、受了裁罰,就像陳小姐所說的,你們教育部不能蓋牌,你們國教署不能蓋牌,你們要完全百分之百完全透明公開哪一個小學發生什麼事情,是體罰、虐童、性騷或者什麼,你們在教育現場所發生的事情,你們不能蓋牌,這個是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