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郭協理說有繼續作努力,但很多程式是德國在做的,像夥伴很 care 曼哈頓的距離,這個東西如果臺灣法規規定下去,不管是德國總公司或者是冥王星公司,都一定會遵守臺灣的法律,因為不遵守法律就不能在這邊作商業模式的操作,因此這一個部分為何今天一直提到專法很重要,就是因為他們的任何商業模式,應該要有地方的法令來作各方的輔導,才可以符合這個地方的需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