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 其實更過分,在很多部分是完全不出席調解的,一紙公文說「我們屬於承攬制關係,不需要出席調解」,然後這樣就結束了,我覺得這樣其實都不合理,因此我覺得一定要引進類似仲裁或者是評議的機制,才能夠真正保障到我們外送員的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