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與會先進,這邊是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第一次發言,首先針對前面報告有提到的私法自治契約與自由等等,政府機關應予以尊重,但裡面包含目前政府對於外送員是承攬或僱傭是說身分未定,說要採個案認定,但是很多時候如果真的發生事故時,如果告下去往往變成僱傭,但是還沒有認定之前,簽的都是承攬契約,這個部分我覺得政府應該要思考一下,為何今天會提出這個專法的版本,如果政府確實不想要碰承攬或者是僱傭這個議題的話,是不是政府應該要提供一套新的固定式契約來作為基礎,讓外送員在裡面包含了工作上的內容、工作上的契約報酬等等,應該有一個基礎,而不是由單一方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