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提到相關應該要建立申請流程的制度、審查機制等等,還有人說要廢除事先申請與簡化流程,也有人提到水域遊憩活動不適合由觀光局來主管,甚至有人提到發展條例的罰則都比國家公園法下面訂定的罰則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