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一下這次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的提案,這一案有經過去年 10 月到現在,提案者李元治先生有以下幾點訴求,第一點是廢除發展感光條例第 30 條、第 60 條,第二個是同時即刻修正水域遊憩活動辦法,在公告前必須要經過審核、訂定管理規範相關的意見,然後是請體育署訂定水域活動的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