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有關於蟹類混獲的部分,漁業署從 106 年開始到今年都有派遣沿近海的漁業觀察員在抱卵母蟹禁漁期間,在 8 月 16 日到 11 月 15 日期間,我們與漁會合作,上籠具漁業漁船執行科學觀察。到去年 110 年位置,總共執行了 41 航次的觀察紀錄,記錄捕獲蟹種、攜回蟹類數量、拋棄抱卵母蟹的量,以及不符合殼寬的拋棄數、符合殼寬的拋棄數,這邊跟大家說明一下,符合殼寬的部分,為什麼也會拋棄?因為船長在捕獲蟹類的時候,他們會看肥滿度及狀態是不是好的,如果有斷肢、殘肢也不會帶回來,所以會有拋棄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