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建議大家先就國家公園應不應該開放原民狩獵特權這個前提充分討論,不必一定要立刻進入有關管理的細節,我相信這是開放政府推廣公共政策討論的精神。我們把前提先討論清楚,因為有很多人主張根本不應該開放。而且如果真的要開放,也不是什麼試辦,然後一邊法制化、一邊訂辦法,而是比照動保團體過去跟動物園產業討論動物展演的管理辦法,先把所有的辦法討論出來再說,再來談法制。何況林務局的試辦方案有待檢驗,資訊還沒有完全公開。總之,我覺得可以先充分討論前提,不一定要進入小組討論,或是討論表訂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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