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抗議剛剛內政部的簡報,一開始提供我們委員簡報的文字當中,內政部把「狩獵」定義成一種權利,我覺得這需要被糾正的,狩獵是原住民傳統文化的部分,我 ok,但是狩獵不應該是任何人的權利,因為沒有人有權利去殺害任何的生命,所以我在這邊也要要求內政部務必修正文字、澄清,否則這種觀點也不具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