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方面,在 1984 年原住民的社會其實已經有相關的權利知識的萌芽,所以在 1984 年針對入憲,有很多原住民的前輩進行一些原住民權利覺醒的運動,進而在 1994 年,原住民一詞正式納入憲法增修條文,最後在 2005 年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制定,然後落實保障原住民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