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國內跟原住民狩獵最主要的相關法規是野生動物保育法,在 78 年施行,制定的時候,動物狩獵要事前進行申請管理的制度,到 83 年全文修正的時候,體認到原住民在狩獵文化上是有傳承很重要的意涵,因此在歷經 94 年的原住民基本法的頒布之後,對於野保法相關的法令也作一些修正跟放寬,包含 101 年制定的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等等,到 106 年也進行原民會、農委會野保法第 21 之 1 條自用的解釋令,到 110 年 5 月 7 日時,大法官釋字第 803 號解釋,也對於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保障與環境之生態保護應併重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