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們學者在申請科技部計畫時,我們拿到的就是人文社會科學,了不起是幾十萬的經費,我們必須要把報告公開,車安中心一個檸檬車的委託案拿了 126 萬,這個報告是否需要公開?我認為需要公開,讓瞭解這個議題的公民、社會大眾,瞭解這個議題的消費者有參與可以檢視的權利,這是資訊公開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