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委員提到這個部分,事實上依照委員會議運作的規範,原則上四個月會召開一次,也就是四個月會作一次檢討。至於各部會執行自己承諾事項的過程,在工作分組運作規劃當中也有討論這塊,在執行過程可以諮詢相關的民間委員,或者是民眾意見的導入,這個管道並沒有排除掉,甚至民眾公共參與的平台都可以,如果有必要蒐集資料,就是透過這些機制來處理,這個是機動,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