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項是承諾事項範疇,也就是落實清廉施政,是有三個承諾事項,首先強化政治獻金透明化,承諾事項的內容包括研議政治獻金或選舉經費透明化機制、更新政治獻金資訊系統、推動強制揭露關係人交易資訊修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