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花了很多的時間,但是現在聽起來是,我們之前的想法可能會認為我給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接著後面的運用及如何處理,是不是會涉及個資的問題,我們過去的想法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協助解決,就不會全部放在移民署的身上,因為我們籌備這個工作已經兩年了,今年才做,我們也開過很多次會議,檢視好幾次都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執行下來,狀況也是滿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