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組工會,而幾個權益都可以納入協商的範圍,但是通常我們在協商裡面會有所謂的強制協商事項及不可協商部分,哪一些在協商是不能協商的,在政府機關上來講,到底有沒有什麼預算或者是法令,如果不行的話,是不是要突破法令才可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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