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跟大家介紹一下權利在這邊,需求的部分有公務人才籌備人力規劃、退休、撫卹、工作簡化、給假、訓練進修、待遇調整、級俸、公務人員法之制訂廢止、任免、陞遷、保險、保障、住宅、福利等,中間有一些是公務人員協會法提出的,也就是讓公務員協商的權利有包含這一些,請大家幫我花一分鐘的時間去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