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回答一下,有嘗試用懶人包,大家知道懶人包有優缺點,快速了解但內容沒辦法一次表達很多,但很多都是藏在法律細節裡面,像媒體輿論發酵的點不是政策內容,就會變成法令細節很細但不會有人去看,一般人不太了解這議題時只會標題殺人,只會就某些標題去看,不會看規範哪些東西、做了哪些事情。
第二個,剛這是11411,補辦登記有兩個申請階段,第一個階段要符合低汙染產業類別和必須是97年3月14日以前的既存工廠,第二階段要符合環保消防水保水利的實質改善,這些都是廠商要付出的代價,要重整所有消防器具設備和工廠翻修,考慮要付出的成本,廠商意願本來就會降低,11411這數字是來申請的數量,到核准階段要全部改善完成符合縣市政府各單位法令要求,才會到這個狀態。有些廠商可能先天上本來就沒辦法符合這些條件規則,自然也無法進入輔導政策體系。回饋金部分,這是一個比較公平正義的方式,要求廠商依面積大小比例繳交回饋金。總之,未登記廠商須要花到幾十幾百萬以上去做消防水保這些事情,還要繳交回饋金,付出的代價很大,絕對不是簡單的一句"就地合法"可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