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訂「青年發展法」,跟先前提到的「勞動教育促進法」,立場是一致的,不要綁得太緊,綁了之後反而更不可行,我們還是要以宣示性的政策為主。現在已經有一個「青年發展政策綱領」,也訂出一些範圍與期待,是不是可以考慮去修改綱領?這個我沒有意見,你們可以再研究。教育部可針對這個部分與相關提案委員研商,或是邀請外面的學者專家一起討論,在進行整理之後,也許我們在下次、或者是下下次的會議,再研議針對這些討論結果進行報告,這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