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因為我們公共職業訓練的能量不足,所以很多其實是委託學校去做,其實在過程中有很多在我們職業訓練及基礎教育的系統已經有一個共構的體制,但我們現在還是缺乏以「技職」為主體的工作小組,去做類似像NVQs或AQF的課程架構或學分認證等等,像我提案具體建議第五點,可以思考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