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經考量各部會行政作業及調查效益,且避免爾後相關部會會議通知過於匆促,業於106年2月21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060000005號函請各部會逕行參酌前於105年12月23日函送之「『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委員基本資料及感興趣的議題與部會」一覽表,直接邀請委員參與相關會議或活動,並請各部會須於會議或活動至少三天前,將開會通知及相關會議資料提供給受邀委員參考;若為緊急會議,也請各部會先以電話聯繫受邀委員,以利委員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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