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資料共享的前提之下,其實會用別人的營業秘密,其實會從中獲得比較大的商家,但是對於iCHEF的立場來講,還是會顧慮到中小型的店家,也就是可以利用營業秘密來加強經營體質辦法之前,是不是要積極參與資料共享,如果今天參與了這個資料共享,最終其實都給一些連鎖集團,在這個市場上破壞了大家的競爭,其實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