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的時候我有去台北大學公行系參加過警察局碩士班研究的諮詢會,他們有找了一些台北市的交通警察,隊長或警大警專老師們和警廣科長進行意見交流,應該我知道目前最新的碩士論文,可以從那邊看看能否佐證主席剛提的問題,這件事我們不會說郵資不夠等,因為我們罰單收這麼多依法就是要收到國庫後分配給警察機關處理郵資,理論上收越多支付越多,但現在流進去流不出來,這是政府內部問題。上次那座談會我有聽王組長講,全國檢舉的專辦一百人,兼辦四百人,但因為案件多,越來越多專辦,這些人變成外勤調內勤,呼應剛剛科長說的人力不足問題,不然更多警察在路口的話,像是我們推測速照相,大家看了就會減速,過了就會違規,所以區間測速就是整段會守著速限,從這個方式去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