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後做概念性的補充,本協會接過這麼多,但是在不少案件看完的結果,為何我剛剛說會覺得目前的行政機關在做人事處分,很像是刻意減少資訊,導致我們不能申訴,這真的是概念的問題,到底是在寫處分書的時候,我的目的是要告訴他說你因為這樣子被陳述,這個是上對下的教示,或者是我是公務員,我告訴你基於什麼原因,所以我要做出這個處分,這是非常概念性,但是造成在書寫的時候會有不一樣的結果,真的要講素養的話,就會有這個部分,也就是我在完成這個書面的時候,我只是機械性地照著以前的人怎麼寫、我就怎麼寫的方法?或者是基於行政法,像誠實信用的概念來做出文書,兩件事會造成不同的結果,這個是我最後的意見,謝謝。